王进江,男,1966年3月出生,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贵州柴油机厂铸造分厂机修车间助理工程师;共青团贵州省贵阳市委工作员;贵阳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信息处副处长、助理调研员;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副书记、区长;红花岗区委书记;遵义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贵州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贵州省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
2022年4月,贵州省纪委监委对王进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2年7月,王进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32岁副处级,35岁正处级,在同龄人眼中,王进江属于仕途顺利的佼佼者。然而,王进江却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信任,迷恋权力,信奉“从政者要从官职大小看其成功大小”的错误观念,热衷于找门路、攀关系,既想当大官又要发大财,最终偏离正确航向,走到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坠入犯罪深渊,令人唏嘘。
耽于吃喝享乐,由风及腐蜕化变质
理想信念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但信念、初心不是与生俱来的,更不是一朝形成就永不褪色。王进江曾在党旗下庄严宣誓,要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在参加工作之初,他尽职尽责工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放松思想改造,原本的有志青年初心逐渐变形走样。
王进江出生在一个普通职工家庭,父亲早年因病去世,家中条件较为艰苦。为补贴家用,王进江小时候打过猪草喂过猪、做过小工、编过草口袋,只为挣一些零花钱减轻家中负担。1987年,他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贵州柴油机厂铸造分厂工作,后又通过考试进入贵阳市直单位,此后的王进江仕途顺风顺水。
“方方面面的人接触多了,渐渐地喜欢上了吃喝玩乐,自己有些飘飘然。”随着职务的升迁,经常有人来看望王进江,邀请他吃饭喝酒,外出时有人开车接送、贴心服务,他很享受这种感觉,温水煮青蛙式的“围猎”,使得他从奢靡享乐开始,一步步违纪破法。
王进江第一次违规收礼,是收受高中同学罗某某送来的现金3000元,当时的王进江忐忑不安,但最终内心的贪欲占据了上风,他放弃了原则。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在担任红花岗区区长后,王进江收受的第一笔大额贿赂就有30万元,之后收受金额越来越大。“收银行卡怕暴露,被组织、被群众发现,所以采取收现金的方式。”王进江交代说。
从起初逢年过节收受礼金时的惴惴不安,到后来大小通吃、来者不拒,王进江逐渐麻木不仁、习以为常,最终变得利欲熏心,心甘情愿成为金钱的奴隶。经查,二十几年来,王进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中,收受的贿赂一半以上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属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典型。
一个人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我放弃了学习,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思想警惕,没有注重加强党性修养和廉政教育。”王进江认为,自己在违纪违法道路上越走越远、在堕落的泥潭里越陷越深的根本原因在于个人放弃了思想改造,导致“总开关”出了问题,初心逐渐变质。
权力观扭曲,既找靠山又谋私利
一些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大搞政治攀附、团团伙伙,为了实现升官发财“美梦”,拉关系、找靠山,跑官要官;同时,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权钱交易,满足私欲。王进江就是这样一个典型。
权力观扭曲,是王进江严重违纪违法事实的一个显著特点。王进江从省直部门到遵义市红花岗区挂职,之后又先后任红花岗区党政主要领导,他在工作岗位上取得一点成绩后,就一心想着要求组织回报,“在省里开会我渴望被表扬,在区里开会我想方设法在干部群众面前展现自己的‘能力’,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将级别、职务视为自己的“尊严”“面子”,一心只想升迁,忘记了为民用权的公仆本色。
迷恋权力的王进江在县处级岗位上干了十多年后,看到其他人得到提拔而自己还在“原地踏步”,他心态越来越不平衡,于是产生了“不能只是低头做事,必须想尽办法找关系”的错误想法。
在这种错误思想驱使下,经商人老板介绍,王进江认识了时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我认识以后就想攀附他,把他作为自己的靠山,依靠他来推荐、提携自己。”为讨好这个所谓的“靠山”,王进江利用手中权力为王富玉介绍来的商人老板在承接项目和拨付工程款时提供帮助,自己也从中收受他们的贿赂,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攀附上级、获取私利的工具。
为掩盖其违规帮助商人老板承接项目的问题,王进江多次找到相关人员进行串供,还约定如果组织来查,就声称王富玉介绍的商人老板是招商引资来的,没有任何人打招呼。他认为,只要大家不松口,就会天衣无缝。“我原本有很多机会向组织自首,但自己想蒙混过关,以为组织实际上没有掌握自己的问题。”心存侥幸,让王进江多次错过了组织的挽救。
在为王富玉介绍来的商人老板提供帮助时,王进江自己也大搞利益交换、权钱交易,他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的商人朋友游某某谋取政治身份,将其培养成自己的“钱袋子”。
为使游某某套上一件亮丽的“外衣”,方便其在红花岗区承揽工程项目,王进江利用其红花岗区委书记的身份,违规打招呼,在换届时安排游某某当选区政协常委。并且两人约定,由王进江利用职务便利向有关部门打招呼,游某某具体运作,帮助他人承接工程,获得“好处费”后两人平分。几年间,游某某先后送给王进江340万元“感谢费”和多套房产。
顶风违纪违法,带坏干部污染一域风气
上梁不正下梁歪。王进江身为“一把手”,不仅没有带头廉洁自律,反而顶风违纪违法,破坏政治生态,污染一域风气。
“在走向贪腐这条不归路时,原本有很多警示和教训,但因为心存侥幸,终究没有管好自己。”2002年底,王进江的老领导因为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他也被要求配合调查。但这次经历没能让王进江记住其老领导的前车之鉴,反而在贪腐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为掩盖自身的腐化堕落行为,王进江煞费苦心地为自己塑造“勤勉奉公”的形象。他经常跟红花岗区的党员干部讲:“今天做的事情今后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总有一天要秋后算账。”并且,他给自己定下不打麻将不赌博、不乱接触人、不随意收礼的所谓“原则”。“我相信这样的方式很有欺骗性。”王进江在忏悔时说,是侥幸心理让自己一错再错、坠入深渊。
王进江在红花岗区工作12年,先后担任代理区长、区长和区委书记。作为主要领导,他大搞权钱交易,与其一起搭班子的时任红花岗区委常委、副区长钟正萌(另案处理)等干部也都纷纷效仿,多次为商人老板在承揽工程、土地规划等方面违规提供帮助,并从中谋取私利,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由于自己弃守清廉、作风不正,王进江不敢对干部严格管理。上行下效,红花岗区不少区直单位、乡镇负责人,其中不乏王进江一手提拔的党员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甚至锒铛入狱。
“我在单位没有当好班长,自己做了‘两面人’,欺骗了党,欺骗了组织,欺骗了群众。”王进江在忏悔书中写道。
公私混淆义利颠倒,朋友家人“抱团贪腐”
看到有的领导干部纵容自己的朋友、家人谋取私利,王进江也想效仿,于是他从自己身边的同学、朋友中寻找合适人选,准备扶持他们做大做强,自己好从中受益获利。
作为红花岗区“一把手”,为扶持朋友,王进江利用权力,插手辖区内土地规划、工程项目,大肆在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帮“朋友”的公司开绿灯,自己从中收受好处。
随着辖区内工程项目越来越多,王进江又慢慢发展了多名商人成为“关系人”,利用职务之便不断壮大“朋友圈”,帮助他们做生意的同时,自己从中大肆敛财。“为他们帮了忙,谋了私利,还觉得收受他们的贿赂比较可靠,组织上和群众也发现不了,自认为都是同学、朋友,他们也不会说的。”然而,王进江认为的“可靠”,这种建立在权钱交易上的“友谊”,终是分崩离析、荡然无存。
在外面,王进江与不法商人利益捆绑,抱团腐败,把“友情”变成了官商勾结的“链条”;在家中,王进江不仅没有做好家人的表率,反而带着家人一起搞腐败,让“亲情链”变成“利益输送链”,还美其名曰为家庭“改善生活条件”。
受王进江错误观念的影响,其妻子平时不关心他的收入来源是否正当,过度关心物质、迷恋金钱,与王进江同流合污,为他收受的多套房屋办理手续,并将这些房产登记在亲属名下以亲属名义代持。除妻子之外,王进江还将其胞弟拉下了泥潭,利用职务便利,与其胞弟共同收受多名商人财物达数百万元。
公与私混淆、义与利颠倒、情与法错位,错误的权力观扭曲了王进江的亲情观、友情观,亲清不分的朋友圈、失管失教的家庭成为王进江违纪违法路上的“助推器”,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和朋友。
“早一点醒悟的话,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个下场,走到今天这个地步。”被留置后才幡然醒悟的王进江知道,一切为时已晚,当他把“升官发财”作为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时,就注定了结局只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